| 法制宣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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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普法规划、“法律六进”活动及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专题 编者按:最近,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广东省、广州市也相继制定了本地区的“五五”普法规划;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在京召开;由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联合在北京启动了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简称“法律六进”)活动。为此,我们编辑了“五五”普法规划、“法律六进”活动和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有关资料,以便为开展好我区的“五五”普法启动和“法律六进”活动提供参考。 【五年普法由来】 1985年11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中央宣传部和司法部《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并发出了通知;同年1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大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规定从1986年起,争取用五年左右的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在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中,普遍进行一次普及法律常识的教育,并且逐步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这样就以法律的形式向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正式部署了普法学习的任务。 【四个五年普法回顾】 “一五”普及法律常识的基本内容是: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试行)、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兵役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其他与广大公民有密切联系的法律常识。“二五”法制宣传教育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坚持学用结合的原则。“三五”普法主要任务:深入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理论,努力提高各级干部的法学理论水平,自觉运用这一理论指导法制建设的实践,增强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自觉性。继续发展宪法知识和与公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以及与维护社会稳定有关的法律知识教育。着重抓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的普及。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全面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四五”普法任务:继续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基本方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与公民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继续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要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四五”普法规划“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即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五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五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法律六进”活动】 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决定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简称“法律六进”)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出席“法律六进”活动启动仪式并向基层单位赠送“五五”普法读物。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出席了启动仪式。 为期五年的“法律六进”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活动旨在通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法律六进”活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意识;引导广大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在全社会掀起学法用法的新高潮。 【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联合召开的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2006年5月12日上午在北京开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出席会议并讲话。罗干强调,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罗干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改革开放以来,已批准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规划,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开展“四五”普法以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大力开展宪法和有关市场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以及群众关心关注问题的法制宣传,加强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学用结合,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全体公民法律意识普遍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罗干要求,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围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为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服务。要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要坚持服务人民群众,结合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在农村广泛开展基本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进一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罗干指出,领导干部要做学法用法的表率。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学法的自觉性,做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的模范。要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本领。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制度。 罗干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落实领导责任制。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要求真务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确保“五五”普法规划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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