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普法动态 热点与专题 普法文件 司法考试 学法考试 法制宣传 经验与总结 法律常识

法制宣传资料
     
     
 

  悔 书

【编者按】这是四名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的材料。他们在监狱中时常受到良心和道德的谴责,祈望用真诚忏悔来换取社会的宽恕。希望青少年朋友从中吸取教训,珍惜学习.珍惜自由.珍惜青春年华,千万不要重演他们的人生悲剧。

材料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吴XX,广州市人,因抢劫罪被广州市XX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现在监狱服刑改造。

我原本有一个很好的家庭,父母都是工人,经济条件也可以,我念书念到高中,当没有考上大学,虽然有些失落,但我没有对前途失去信心,去学了厨师这门手艺,在一家饭店里上班,收入也不错,日子过的挺顺当。大概是生活比较安逸有点按捺不住这颗年轻躁动的心,经常出去玩,就结识了一帮小哥们,天天迷上上网。有句古话说的好:“春风得意马蹄急,一日看见长安花。”我只要在电脑桌上呆上几个小时,就能浏览整个世界,虽然日子过的有滋有味,但这种纸醉金迷、放荡不羁的生活是靠金钱来维持的,钱就象涓涓流水一样从我的口袋里流出。问父母要、问朋友借,什么路都走过了,为了维持这种灯红酒绿的生活,我迈出了人生不可挽回的一步。

2002101日凌晨,在广州市XX区我拦路抢劫了两个放学的孩子,劫得了300余元钱之后,逃之夭夭。虽然当时有些害怕,但害怕过后,看见手中的钱自以为找到了一条生财之道,但兴奋还没有过,警察就把一副雪亮的手铐送到了我的手上。法律就象一把神圣不可侵犯的剑,始终悬在每个人头上,我根本成不了漏网之鱼。1020日我被送进了看守所,1125日被逮捕,1220日被广州市XX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20033月被送至监狱服刑改造。

入监不久,在刑期阴影下生活的我,对什么都不感兴趣,我把自己冰封起来,不与外界接触,如行尸走肉般的活着,没有思想,更没有笑容,就这样一晃过了半年多。父母、好友都赶来接见我。面对父母、好友,我不停地向他们诉说着失落、彷徨、无助、烦躁、焦虑,将囚禁的苦恼不停地向他们倾诉。自始至终,他们都耐心的听我诉说。之后他们多方劝告我、安慰我……让我不要失去对生活的信心和勇气,不要埋怨自己,不要总看到阴影的一面,而要学会去观看另一面,那充满阳光和希望的一面。接见后,他们又多次来信开导我,在他们的影响下管教民警的耐心启迪教育和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才懂得抢劫罪不是以价值的多少为依据,而是根据犯罪的手段为定性,如果被害人有三万、三十万,我也不是一样的抢走了吗?我还要感谢司法机关在我第一次犯罪的时候让我身陷囹圄,以至我没有陷到无法自拔的地步,法院判我4年,我心服口服、诚心认罪。

在改造的日子里,我开始反思自己的过去,我真的有点笑我自己,在过去的几年中,不知自己学了些什么,总以为自己能够在社会上独当一面,谁知道当自己真正踏入社会的时候,才感觉到自己其实什么也不会。我们是接受良好教育最好的一代,各种传媒教育、影视教育、画刊教育应有尽有,但我却在空耗大好的学习年华,我希望各位同学要抓紧这一段宝贵的时光,不要象我这样,需要使用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不足。教育、学习和改造使我懂得了人生之路是曲曲折折的,不可能一帆风顺,遇到一些困难和挫折是在所难免的,重要的是坚强勇敢的去面对、去克服困难,而不是选择逃避。我在里面也听、看到这样那样的事,极个别罪犯生活有点困难,不去用正当的途径来解决,而是在同犯中偷点、骗点。有句俗话:“饿死不如犯法。”这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种观念,在今天的法制社会中,是荒谬的。在现代社会里,有千千万万的人们会关心我们,有党和政府作我们的大靠山,还有什么解决不了的呢?

人要勇于攀登高峰,要挑战自己,可以去尝试各种事情,去追求、去冒险,唯独不能去做违法得事,违了法那才是最可怕,违了法受害的不仅是自己,给被害人带来了精神和财产上的损失和伤害,给家庭带来了不必要的伤害,更给祥和、有序的社会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父母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辛辛苦苦培养的孩子会去犯法,如果思想陈旧的会给家庭几代人带来身心上的伤害。犯罪成为我终身的污点,再怎么洗刷也会留下一点点的痕迹。虽然失足犯了法,有愧于父母的养育之恩,但更要迷途知返,因为我们年轻,要走的路还很长。

作为一名服刑人员,监狱生活使我懂得了不少做人的道理,人活着一定要充实自己,一定要有自己的目标,有目标才能提高自己,是自己为了这个目标不断的努力,以前在社会上没有目标,失了足,面对大墙生活,人生观就大不相同了。在我心情低落时,警官、家人、朋友真心的教诲,使我彻底的认清了自己的人生道路。

在座的年龄和我不相上下,正是学习知识的大好时光,我只是用自己的经历来做个反面的教材,犯法是永远没有出路的人,这是我用自己的青春换回的一个沉痛的教训,代价是大的。所以各位同学要以我的经历来敲响你们心中的警钟,不要以身试法,违法的最终结果是被人们钉在耻辱架上,令人不耻。其次,我们都处于年轻好动的年龄,对一些时尚有着一种莫明的追崇,但要牢记一句“玩物丧志”的警言,要适可而止,千万不可沉溺进去,耽误了学习的大好时光,我的教训就是大家最好的借鉴。本来还想说几句告戒的话,但因本人水平有限,写不出章法来,更写不出惊世的名言和深刻的道理。最后在对我罪责进行谴责的同时,也给我一些鼓励和支持,我会感到非常高兴。

谢谢!

材料二:

各位老师、同学:

首先,请允许我作一下自我介绍:我叫黄XX,今年23岁,广州市人。2002131日,因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被广州市公安局XX区分局治安拘留10天;同年,1216日,被广州市XX区人民法院以抢劫和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现在监狱服刑改造。

今天,能够有幸站在这里给大家现身说法,我感到很激动,同时我也感到无比的惭愧,因为正值是青春年少的大好时光,原本能和在座各位同学一样自由自在的在校园里一起学习,但这一切却被我的无知给毁掉了。说来真的令我后悔莫及。

当你们自由自在生活在五彩缤纷的世界里,当你们无忧无虑的享受着社会的关爱,家庭的温暖,也许你们体会不到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失去自由这句话的真正含义。但当我真正体味到这种痛苦的时候,想想被害人,我的痛苦却有算得了什么呢?望着囚禁我的铁窗,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的思绪总会飘到高墙之外,总会不自觉的看到作案现场那悲惨的一幕,总在脑海中不掉那场由自己参与制造的人生悲剧。在那灰暗的一刻,不论是我,还是对被害人来说都是一段痛苦的回忆,对被害人的人生生活上,打上了一道深深的烙印。岁月的流逝或许能唤起罪错者的良知,但永远也无法抹平受害者创伤的心灵。当回想起恐怖、痛苦的一幕,你也许会满腔怒火的恨不得把我们打入地狱,仔细想想,这也在情理之中,如果没有我们的残暴和自私,没有我们的贪欲和追求享乐的腐朽思想,这一场场的悲剧就完全可以避免。本来我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父母是朴实、本分的农民,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歇的平淡生活。由于父亲中年得子,对我这个儿子尤为宠爱,从小家中虽贫寒,但父母还是尽量满足我的需求,就这样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我度过了快乐的童年时光,到了八岁我也跟别的孩子一样跨进了校门念书,直至20岁我中专毕业了,如果不是我亲手制造了这一起起的罪恶,也许我现在也能够和大家一样,有着美好的前途,有着幸福的憧憬和未来,能够自由自在的享受金灿灿的阳光,但是……每当想起这一切,那悲惨的情景总能触发我伤感的记忆,并深深地烙在我记忆深处,每时每刻都深深地折磨着我,使我的心灵深深地受到了折磨。事情发生在20013月初的一天晚上,那时刚踏出校门的我,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更有一种“唯我独尊”的思想,养成好逸恶劳的我在社会上无事可做,也不想做事,终日游荡,成天与不三不四的朋友混在一起,就这样虚度了日子,加上自己只知道成天花钱却不懂得用双手赚钱,时常口袋空无分文,那天我结伙他人在广州市XX区将社会青年徐某某、杨某某带至广州大道南,强行让他们脱光衣裤,并用皮带抽打,采用暴力的手段劫取了对方的手机,这里且不说那价值的多少的手机,仅看我们的行为吧,显然是藐视法律和社会公德,还有对受害人肉体和精神上造成的严重伤害。要知道3月还是个很冷的天气,而我们却让他们都脱光衣裤,听到这里大家都会感觉到愤怒,假如那是自己的亲人,是自己的朋友,还会那样做吗?想到这里,我也深深的感到愧疚,如果那时我的良知能够复苏,能够悬崖勒马,那么,也就不会再发生下面的悲剧了。20021月,由于对自己的放纵,我有(又)伙同他人窜至广州市XX饭店,以女朋友被侮辱为由,采用殴打暴力等手段向钱某某、费某某强行勒索手机两部。之后,被害人纠集社会上所谓的“混混”来收回他们的手机,为此,我们两帮发生了一起聚众斗殴(未遂),幸好被人报警,才使此事没有继续演绎下去,为此我受到了刑事拘留的处罚,虽然是短短的10天拘留,我就走出了拘留所的大门,但这一切没有给我敲响警钟,让我终止犯罪。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我又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正应了那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话,法律终于砸碎了我的黄粱美梦。20021216日,那天一大早随着武警的押送,警笛声的长鸣,我来到了法庭受审,面对着庄严的法庭,面对着威严的法官,我低下了头,受到了惩罚,听到这六年的刑期,顿时我傻了,悔恨的泪水从我的眼中流了下来,我想一切都完了。

由于我的犯罪,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使人民群众感到严重不安,我深感对不起党和人民,对不起在校老师的谆谆教导,对不起深受肉体和精神双重折磨的受害者。受害者和我一样,也是风华正茂的青年,一样都受到父母的宠爱,由于我们的残酷,这一生他们怎能摆脱掉噩梦的纠缠,怎么能忘记那刻骨铭心的无情伤害,每当想起这些,就让我夜不能寝,我那颗愧疚的心灵始终不能平静,然而这深深地自责又能够挽回些什么呢?记得我在判刑后的日子里,家中发生的一切始终不能忘记,我知道这事不是所谓的“报应”。因我在家中是独子,可想而知,我给家里带来的打击。妈妈为了我的事东奔西走,那段时间可以想象得到她的痛苦,更不幸的是为了我,我的妈妈竟发生了车祸,躺在医院的病房里,她还念念不忘我,期盼我的平安,期盼我能回到她的身边,去照顾她,然而这一切已成虚幻。还有父亲,原在一家效益不错的厂里上班,但因家里发生的一切,使他心神不宁,导致了工作失误,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故,父亲的身体被烧伤了,因此父亲被厂里辞退了,下岗待业。所有的一切可以说都是因我而造成的。想起平日的作为,父母都没有少叮咛,可是我总是当作耳边风听不进去,现在回想起来,父母的叮嘱是多么的亲切,多么的慈祥,如果以前我能听从父母的劝导,就不会落到今日的结局,或许现在我也是一名大学生,或者已走上理想的工作岗位,憧憬美好的未来,想起这一切,我真是罪有应得啊!

入监以后,在监狱民警的帮助教育下,我才认识到今日身陷囚牢是跟我平时放松学习,好逸恶劳及法律意识的淡薄是分不开的,这决不是命中注定。回首往事,我和同龄人相比也算是个幸运儿,父母对我宠爱有加,别人有的我都有,别人没有的我也有,从呱呱坠地起就在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下成长,我也曾有过远大的理想和追求,并为之努力过,但在人生的航船上,我却没有把握住航向,偏离了人生的轨道。向往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生活,一味追求新潮,盲目的参与富于刺激的活动,整日带着不可一世的目光穿梭于舞厅、酒店、宾馆的三角区中不能自拔,辗转于狐朋狗友之间,后来开始崇拜起“黑帮”、“老大”来,并视他们为英雄,迷恋于这方面的影视和书籍,想尽办法模仿,准备在人生道路上演绎,并且信奉吃的是山珍海味,住的是高楼大厦,讲的是哥们义气,动辄拿刀砍人的信条。以至横行霸道为害一方,把多年来老师的教诲,父母亲的反复叮咛置于脑后,最后锒铛入狱,从而美好的一切像肥皂泡一样离我远去。有人说:“失去了才是最珍贵的,人往往是等到失去了才知道去珍惜。”如果现在有人问我:“你现在后悔吗?”我一定会说:“悔,悔得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但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唯一的方法只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赎清自己的罪恶,回报亲人无怨无悔的等候,回报政府的教育挽救。说真的,从前我从未尝试过伤心的滋味。真正懂得伤心是一种说不出的痛,是在我步入高墙后铺满悔恨和泪水的日子里。高墙、电网、光头、囚服……置身这一道灰色的监管场所,才发现亮丽的阳光已随着日出日落仓促而去,才懂得情义无价,自由的宝贵,才懂得了家的温暖。虽说往事如流水,然而,当时的惨状却不能流走,多少个风雨兼程的日子里孤独寂寞的我也不能眠,熬尽长夜,渴望黎明亲人的呼唤,催得我心口发痛。或许,今生今世要我承受如此伤痛的洗刷,去切身体会什么是爱,什么是痛,什么是教训,但我可以承受失败与挫折,而不可以抗拒这份刻骨铭心的痛。今天心灵的伤痛,是由于自身的罪恶所造成的,那就要勇于悔改,勇于从迷恨中觉醒,走上踏踏实实的改造之路,才会把心中的痛慢慢的抹平,心痛的感觉,时时触发我的心扉,引我伤感,但我决不逃避改造,它是我今后岁月里奋斗的起点和目标,我将带着它平平静静的迎接心中的黎明。

自从投入监狱改造以来,在监狱警官的呕心沥血、孜孜不倦的循循善诱下,我的思想出现了转化,我完全意识到摆在我面前只有一条路,那就是积极改造,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只有这样才能洗净我灵魂的污垢,令我感动不已的是,辛勤的监狱“特殊园丁”在我身上付出的心血是难以言表的。他们时刻牵挂我的改造,为了我们罪犯的改造,甚至放弃除夕和家人的团聚和我们犯人共度春节。是他们尊敬的警官们把我们罪犯当人看,在平时改造中只要我的思想稍有波动,各位警官就会主动找我谈心,安慰鼓励我要放下思想包袱,认真改造,想想我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看看今天政府对自己的挽救,所以在今后的刑期内,为了不辜负政府的希望,监狱警官的良苦用心和父母亲的期盼,我一定痛改前非,积极参加劳动,彻底矫正好逸恶劳的恶习,严格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文化技术,并争取掌握一技之长,为新生后能成为一个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公民而努力。争取在这六年刑期内向政府、向父母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做一个金不换的回头浪子。

各位同学,悲剧虽已落下帷幕但它已给了我血的教训。我非常羡慕各位。当代未来大学生,这是多么幸福的字眼啊!我真诚的希望你们要珍惜这样的机会,好好学习,以此为戒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为自己的将来而努力奋斗吧!

材料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叫尚XX,广州市人,23岁,20026月被广州市XX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现在监狱服刑改造。

这次我现身说法的题目是:一次抢劫换来的教训。

今天,我怀着无比愧疚和追悔的心情向你们作真诚的忏悔。当我站在这里,能以这种方式来袒露心中郁闷已久的悔意,自己那段耻辱的过去,我真不愿意再回首!然而,没有痛苦的反省就没有新的生活。为了告别昨天的耻辱,为了告别昨天的噩梦,我要向你们袒露我的心扉,我的悔,我的泪和我的觉醒。

我出生在一个普通而温暖的家庭,从小只要我需要的,我的父母都能想办法满足我。父母对我百般疼爱,像天下所有父母一样,望子成龙,希望我将来能在社会上立足,有自己的一番事业。96年,我以超过中考分数线50分的优异成绩,被广州市XX中专录取。那时侯,在父母的眼里,我是个听话的孩子;在邻里的眼里,我是个有为的年轻人;在同龄人的眼里,我是个出类拔萃的佼佼者。一切都是那么顺心如意。天真的我沉浸在对未来美好的憧憬之中……。四年的中专生活,由于自己主观上的努力及客观上的优越条件,我逐步赢得了老师和同学的认可,先后担任班、团干部,直至成为校学生会实践部长。亲情、友情这些别人有的,我都有;成功、自豪,这些别人没有的,我也有了。我以为生活就是那么简单,我认为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最完美的人了,直至临近毕业我都是这么认为的。然而中专毕业后,当我带着希望与憧憬走向社会是,我对人生的那份执着在不知不觉中烟消云散。这时,我看到了许多在学校里未曾看到的人和事。他们一杯酒能喝去我一个月的伙食费;他们一顿饭能吃去我一年的学杂费;他们一挥手,能将一栋大厦夷为平地;他们一跺脚,根本不把钱当钱花。他们太有钱了!书上说,金钱不是万能的,但现实分明告诉我,有钱就能拥有一切!我开始迷茫了。我怀疑自己是否幸福?我所谓的那么一点点成功与自豪在他们面前是那么微不足道。缺乏道德修养和坚定意志的我,最终未能抵挡住现实的诱惑,膨胀了的私欲占据了我整个的思想,金钱、暴力、权势就像炸弹一样,彻底摧毁了心灵防线。从此我变了,我开始在生活中寻求刺激,以满足我那虚伪而又缺残的灵魂。父母给我找了工作,但是由于在盲目的攀比和心态失衡的心理驱使下,一心向往高薪、舒适的待遇而换了一份又一份的工作,把追求享乐,活得潇洒看成是一种潮流。“为什么别人能过的这么好,而我却要过如此寒酸的生活?”有了这个想法后,我再也无心工作了。于是我放弃了工作,每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成天想着发财梦,学着别人穿名牌、逛舞厅、住宾馆,花钱如流水,并成了一个街头“混混”。就在此时,电脑的流行,在网络大潮的冲击下,街上网吧一家接一家地开,我开始迷恋上网,在这虚拟的世界中使我找到了刺激和一种精神的寄托。自此,我结交了许许多多的网友,并且将他们带着走上了“江湖”这条不归路。开始讲哥们义气,崇尚“有钱就潇洒,管他理与法”的信条,学会了抽烟、喝酒、赌博、打架斗殴。成天出没于舞厅、酒店、宾馆、网吧等地方。但是,没有经济来源的我又怎么能与那些“大款”相比,钱毕竟不会从天上掉下来的。当我摸着空空的口袋,心里就开始盘算着“怎么才能赚到既不要本钱又不要力气的大钱”,想来想去,我的大脑里渐渐萌生了一个罪恶的念头。“找一个网友,利用网友见面将他敲诈一番。”于是,我就策划着和几个“生死兄弟”在网上找到一个比较熟悉的网友,将其骗至公园,对他进行勒索。当钱拿在手得意忘形之时,法律是无情的,一副冰冷的手铐铐住了双手。这时我竟然害怕的(得)哭了。

看守所的日子,我是在痛苦和绝望的等待中度过的。步入监狱的大门,面对高墙电网,我的脑子一片空白,心想原本应该是绚丽多彩的人生道路,却因自己的贪婪而毁于一旦。同时,也给我那原本温馨四溢的家庭增添了无限的痛苦。接见时,父母来了,望着那已有几缕白发而面容憔悴的双亲,自以为坚强的我,泪水也终于止不住地流了下来,伤心与沮丧占据了我整个心灵。这时,监区领导不厌其烦的找我谈心教育,循循善诱地开导我。“人非草木,孰能无情”。面对大墙内警官的关怀与大墙外双亲的深情呼唤,我终于在迷茫中找回了自己,重新树立起了改造信心。同时,我也明白了:一个人跌倒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勇气再重新站起来。只要我在以后的改造中踏踏实实地劳动,服从管理教育,用自己的汗水洗涤灵魂上的污垢,争取早日走出监狱的大门,仍有可能成为有用之材的。

现在回想起我当初的犯罪,是多么的悔恨,在给国家、给社会、给他人造成严重伤害的同时,也伤害了我自己及家中的亲人。家中父母,本可以幸福的生活,可由于我的犯罪,使他人在人前抬不起头,还要为我负担沉重的经济压力,牵肠挂肚,倍受精神折磨。可以说,我今天身陷囹圄,完全是昔日不劳而获,剥削阶级享乐人生观的必然结果。倘若能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倘若在金钱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倘若勤于学习法律,遵纪守法……就不会堕落,就不会触犯法律,从而葬送自己。

在经历了怀疑、迷茫,舍弃及背叛之后,我才明白生活是神圣不可亵渎的,谁欺骗了生活,谁就不会有真正的幸福。更不需要去通过网络来寻求刺激与那种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因为网络是虚拟的,它除了给你人生、家庭带来裂痕或给你的感情带来创伤外,似乎并没有什么真正的幸福可言。我们都需要有一种善待自己的心态,也惟有这样我们才不至于在物欲横流中随波逐流,才不至于在犯罪的深渊中一再徘徊。我们应该学会拒绝,拒绝那些不能使我们真正快乐和幸福的东西。人要学会善待自己,善待生活,善待生活中的每一天。也许,生活也会因此而善待我们的。

俗话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虽然我过去曾是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的罪人,但我的胸中仍然埋藏着一颗良知并未完全泯灭的年轻的心。在监狱开展的“现身说法”的活动中,我这颗年轻的心也时常受到良心和道德的谴责。我深深地祈望用自己的真诚忏悔来换取社会的宽恕。这就是我一个青年囚犯的犯罪后重新对生活的理解和忏悔。

谢谢大家!

材料四:  

尊敬的各位老师、各位同学们:

我叫金XX,今年23岁,广州市人。2001914日广州市XX区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我有期徒刑15年,现在监狱服刑改造。

站在这里看到一张张亲切的面孔,仿佛又回到了学生时代,内心感到莫大的羞愧又感到非常的欣慰,羞愧的是我今天是以一个囚犯的身份来到这里,欣慰的是监狱领导和警官给了我这么一次机会,向大家表白内心深深的忏悔。将我的心扉毫无保留向大家敞开,目的不是想取得大家的怜悯,而是渴望每一位同学从我深深的忏悔中吸取血的教训,以我为戒,时刻牢记老师.父母和长辈的谆谆教诲,刻苦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争做“受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社会主义”的合格公民,将来在祖国现代化建设中发挥自己光和热。

同学们,失去自由莫过于人生中最大的痛苦和悲剧,但这同曾被我伤害的人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每当夜深人静,我的思绪随即飘到了高墙之外,作案现场的血腥场面,被害人的惨死状,一场自己参与制作的人生悲剧历历在目。如果没有我们的残暴和自私,这场悲剧就可完全避免。每当浮现出这悲伤的情景时总能触发我那伤感的记忆,深深地烙在我的记忆深处,每时每刻无不折磨着自己。200011月至12月间,那一年的冬天好象是特别地阴冷,仿佛有一层乌云笼罩着大地,一场悲剧即将发生,这对于象往常一样依旧忙碌着的人们来说,根本不觉得,当时我们有两个团伙因一只手机引起纷争后,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进行了有组织、有规模的聚众斗殴,没想到的是此次斗殴竟造成了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严重恶果。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结果我们相继落入法网。想到此时我深感愧疚,由于我的犯罪,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使人民群众感到严重不安,对不起党和人民,对不起老师的谆谆教导,对不起曾在一起读书的同学们,对不起含辛茹苦、望子成龙的父母,更对不起悲痛欲绝的死者家属。死者和我一样也是风华正茂的青年,一样受到父母宠爱,由于我们的凶残,最终酿就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灾难,这对于白发人来说是何等的残酷啊!他们那撕心裂肺的痛哭始终在我耳边飘荡,使我夜不能寝,那颗愧疚的心灵始终不能平静,然而这深深的自责又能挽回些什么呢?记得我的父母在看守所接见那天,从小到大都没流过泪的父亲那天他哭了,而且哭得那么伤心,母亲就更不用说了。看着父母憔悴的面容、瘦弱的身躯,拖着无力的双腿走进来的时候,父亲原本发福的身体已变得瘦骨嶙峋,母亲也老多了,快认不出来了。我原以为自己很坚强,但是看到他们的样子,我再也忍不住了。那天我嚎啕大哭了一场,并用颤抖的声音说了声:“爸、妈,儿不孝,儿对不起你们”。如果没有铁网相隔,我真想冲过去和父母抱住一团永不分离,那种心如刀割的疼至今还余痛未了。想起我平日的作为,父母没少叮咛,可是我总是当作耳边风听不进去,现在回味起来,父母的嘱咐是多么亲切、多么慈爱。如果以前能听从父母的劝导,我就不会落到今日的地步,或许现在我已是一名大学生,正憧憬着自己美好的未来呢?我真是罪有应得,后悔莫及啊!

在监狱警官的教育下,我逐渐认识到今日身陷囹圄是跟我平时放松学习好逸恶劳及法律意识淡薄分不开的。回首往事我和同龄相比也算是个幸运儿,父母对我宠爱有加,别人有的我都有,别人没有的我也有,从呱呱坠地起就在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下成长,我也有过美好的童年,曾经是一名优秀的学生,也曾经是受周围邻居渍渍称赞的乖孩子,步入社会也曾受别人夸奖过的青年,也曾有过远大的理想和追求,并为之付诸出努力过,但人生的航船,却没能把握住航向,偏离了轨道。向往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生活,一味追求新潮,盲目地参与富于刺激的活动,整日带着不可一世的目光穿梭于舞厅、酒店、宾馆等三角区中不能自拔,辗转于狐朋狗友之间,开始崇拜“黑帮”老大,并视他们为英雄,迷恋于这方面的影视和书籍,想尽办法去模仿,准备在人生的道路上去演绎,并且信奉“吃的是山珍海味,住的是高楼大厦,讲的是哥们义气”动辄拿刀砍人的信条,以致横行霸道危害一方,把多年老师的教诲,父母的反复叮咛置于脑后,最后锒铛入狱。从而美好的一切象肥皂泡一们离我远去。有人说:“失去了才是最珍贵的,人往往是等到失去了才知道去珍惜”,如果现在有人问我:“你现在后不后悔”,我一定会说:“悔,悔的简直无法用语言来表达。”但世上没有后悔药,唯一的方法只能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赎清自己的罪恶,回报亲人无怨无悔的等候,回报政府的教育挽救。

在今后的刑期内,我一定痛改前非积极参加劳动,彻底去除好逸恶劳的恶习,严格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文化技术,并争取掌握一技之长,为今后能成为一个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而努力,向父母、向政府和在座的各位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做一个金不换的回头浪子!各位同学,悲剧虽已落下帷幕,但它给我以血的教训。我真诚地渴望生活在自由.幸福中的各位同学一定要珍惜学习.珍惜自由.珍惜青春年华,千万不要重演我这样的悲剧!

谢谢大家!

 
 

版权所有©广州市海珠区司法局 广州市海珠区普法办协办    粤ICP备030203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244号三楼 邮编:510240

电话、传真:020-34370540 email:sfjpfb@haizh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