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普法动态 热点与专题 普法文件 司法考试 学法考试 法制宣传 经验与总结 法律常识

海珠普法专题

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专题

 

模拟法庭

1、案情简介

2、刑事起诉书

3、辩护词

4、庭审准备工作

5、开庭

6、刑事判决书

青少年普法

讲师团工作

校园法律顾问

工作经验材料

未成年人法制

教育论坛

赖×、赖××、林××抢劫案一审模拟庭审

一、准备工作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依次进行以下工作:提前半小时到庭,检查法庭设备、坐位摆设及各种牌子、音响设备、清洁、卫生;检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已经到庭后)  

书记员:请全体旁听人员坐好,下面宣读法庭规则:

(1)所有人员都必须服从审判长的指挥;

(2)任何人对合议庭及其成员有意见,均不得当庭提出,可以在休庭后以书面形式提出;

(3)未经本院许可,不得记录,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4)不得鼓掌、喧哗,不得开启传呼机和移动电话或有其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5)不得吸烟和乱扔乱吐;

(6)旁听人员不准发言,不得进入审判区。

违反上述规则的,依法给予警告或者追究法律责任。

书记员:(安排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就座后)请公诉人就坐。

书记员: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

二、开庭

(审判人员入座后)

书记员:全体起立。

审判长:全体坐下。广东省广州市××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今天就广东省广州市××区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赖×、赖××、林××抢劫一案进行不公开审理。请法警带被告人到庭。

审判长:被告人姓名、曾用名、化名、绰号、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户籍地、居住地、羁押日期、拘留日期、逮捕日期、收到起诉书日期、收到附带民事诉状日期。(逐一发问)

被告人:赖×, 1986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江西龙南人,文化程度初中,住龙南县黄坑村下尾17号。2002年1月30日被羁押,2002年2月1日被刑事拘留, 2月18日被逮捕。(逐一回答)

审判长:被告人赖×以前有无受过刑事处分。

被告人:无。

审判长:被告人姓名、曾用名、化名、绰号、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户籍地、居住地、羁押日期、拘留日期、逮捕日期、收到起诉书日期、收到附带民事诉状日期。(逐一发问)

被告人:赖××,18岁,汉族,江西省龙南县人,文化程度初中,住江西省龙南县。2002年1月31日被羁押,2002年2月1日被刑事拘留,2月18日被逮捕。现被押于广州市××区看守所。

审判长:被告人赖××以前有无受过刑事处分。

被告人:无。

审判长:被告人姓名、曾用名、化名、绰号、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户籍地、居住地、羁押日期、拘留日期、逮捕日期、收到起诉书日期、收到附带民事诉状日期。(逐一发问)

被告人:林××,1982年11月19日出生,江西省龙南县人,文化程度初中,住江西省龙南县杨村镇坪湖村石田。2002年1月31日被羁押,2002年2月1日被刑事拘留,2月1 8日被逮捕。现被押于广州市××区看守所。

审判长:被告人林××以前有无受过刑事处分。

被告人:无。

审判长:下面依照法律规定宣布有关事项。负责审判本案的合议庭由审判员梁××、人民陪审员吴×、吴××组成,由梁××担任审判长。书记员杨××担任法庭记录。广东省广州市××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刘××出庭支持公诉。

审判长: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合议庭成员以及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翻译人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依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申请回避的理由有: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5、上述人员曾经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被告人赖×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赖×):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勘验、检查。

审判长:依照法律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除自行辩护外,还可以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受被告人本院指定由××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担任被告人赖某的辩护人。被告人赖×是否同意罗××担任自己的人?

被告人(赖×):同意。

审判长: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后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听清楚没有?

被告人(赖×):听清楚了。

审判长:被告人赖××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赖××):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后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听清楚没有?

被告人(赖××):听清楚了。

审判长:被告人林××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林××):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后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听清楚没有?

被告人(林××):听清楚了。

审判长:控辩双方在申请举证时,应说明所举证据的来源及所要证明的内容。对证人、鉴定人不出庭的,应当说明原因。控辩双方向法庭提交证据,应当提交原件、原物。不能提交原件、原物的,应当说明理由,经法庭同意并核实后可以提交副本或者复制件。

审判长:公诉人除了开庭前向法庭提供的证据目录外,还有无新的证据的需要在法庭上提出?

公诉人: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无新的证据需要在法庭上提出?

被告人:没有。

三、法庭调查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审判长:现在进行本案刑事部分的法庭调查。为了便于法庭审理,请法警将被告人赖×留下,其余被告人带下候审。

审判长:被告人赖×,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有无异议?

被告人:案发时,我在场,但没有使用暴力殴打被害人。

审判长: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公诉人:被告人赖×,在2002年1月30日晚上8时许,你与什么人到本市××区燕岗街二号附近做了些什么?

被告人:2002年1月30日晚上8时许,我和赖××、林××还有徐××到本市××区燕岗街二号附近,当被害人区××途经此处时,我们冲上去围住区××,将区按倒在马路边水沟里,抢去区的黑色皮质手袋1个,人民币250元、摩托罗拉手机1部以及存折、身份证等物品。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对被告人进行发问?

辩护人:被告人赖×,你是何年何月何日出生?有没有前科?案发第二天你做了什么?

被告人:我是1986年10月16日出生。以前没有过犯罪。案发后我积极带公安人员抓获同案的其他犯罪嫌疑人。

审判长:请法警传被害人到庭。

审判长:现在由被害人进行陈述。被害人的陈述应与案件的事实有关。

被害人:2002年1月30日晚上8时许,我到××区燕岗街二号附近,被三个人按倒在地,抢走了我的手袋,里面有人民币250元,摩托罗拉2688型手机1部以及存折、身份证等物品。

审判长:公诉人可以询问被害人。

公诉人:案发时你有没有认清抢劫你的人,有几个人?他们有没有在庭上?

被害人:有四个人,其中有被告人赖×。

审判长:辩护人可以询问被害人。

辩护人:被害人区××,案发时,你确定是被告人赖×按住你吗?

被害人:案发当天我被三个人按倒在地,当时没看清是谁按住我,但后来在群众的协助下,抓获了在逃跑的被告人赖×。

审判长:被告人可以询问被害人。但应注意发问的内容应与案件的事实有关,不得威胁、恐吓被害人。

被告人:请问你有没有看见我当时使用暴力按住你?

被害人:没有。

审判长:公诉人对被害人的陈述有无意见?

公诉人: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对被害人的陈述有无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请法警传证人吴××到庭。

审判长:证人的姓名、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务、住址?(逐一发问)

证人:我叫吴××,30岁,汉族,广州市人,住广州市××区××街×号二楼。(逐一回答)

审判长:证人吴××是否认识在座的被告人?与被告人关系?

证人:不认识。

审判长: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依法可追究刑事责任。

请证人在保证书上签名。

审判长:请证人陈述在案发经过。

证人:2002年1月30日晚上8时许,我到××区燕岗街二号附近购物时,看见被害人区××被三个男子按倒在地,抢走了手袋,被害人大声呼救,在周围群众的协助下,抓获了在逃跑的其中一个歹徒。

审判长:请举证方发问。

公诉人:证人吴××,你有没有认清抢劫的人,他有没有在庭上?

证人:有,他就是被告人赖×。

审判长:请对方发问。

辩护人:请问证人,你有没有看见被告人赖×当时使用暴力按住被害人?

证人:没看清。

审判长:被告人可以对证人发问。

被告人:我没有问题要问。

审判长:举证方对证人的证言有无意见?

公诉人:没有。

审判长:对方对证人的证言有无意见?

辩护人:没有。

被告人对证人的证言有无意见?

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请公诉人宣读鉴定结论。

公诉人:我代表××区价格认证中心宣读×价鉴(赃)〔2002〕126号鉴定结论。

审判长:经法庭调查,公诉方提交的被害人证言、证人证言、××区价格认证中心宣读×价鉴(赃)〔2002〕126号鉴定结论作为本案的证据。

四、法庭辩论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审判长:请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公诉人:被告人赖×、赖××、林××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以暴力手段抢劫公民财物,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已构成抢劫罪。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人自行辩护。

被告人:我请我的辩护人替我辩护。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人的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辩护人:(宣读辩护词)

审判长:被告人是否同意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有无补充?

被告人:同意。

审判长:通过法庭辩论,控辩双方的意见已经表示清楚。法庭辩论至此结束。

五、被告人陈述阶段

审判长:现在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被告人:我是一时胡涂听了老乡的提议去抢劫,我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感到非常后悔,案发时,我未满18周岁,案发后我积极带公安人员抓获同案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应属立功行为。恳请法官轻判,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如果当庭宣判的)

审判长:现在休庭15分钟,由合议庭进行评议。

(如果定期宣判的)

审判长:现在休庭,由合议庭进行评议。宣判时间另行公告。

六、宣判

审判长:现在继续开庭。

本案经庭审调查、辩论,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合议庭在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评议并作出决定。现在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赖×起立听判。

审判长:(宣读判决书)

审判长:被告人对本判决有无意见?是否上诉?

被告人:没有。不上诉。

审判长:公诉人对本判决有无意见?

公诉人: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对本判决有无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赖×、赖××、林××抢劫一案第一审审理完毕。闭庭。

top

   

版权所有©广州市海珠区司法局 广州市海珠区普法办协办    粤ICP备030203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244号三楼 邮编:510240

电话、传真:020-34370540 email:sfjpfb@haizh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