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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普法通讯
 

第四期

海珠区普法办公室                                                            2008年4月30日

 

目 录

●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普法领导小组会议信息

●校园法律顾问工作信息

●“法律六进”活动信息八则

【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普法领导小组会议信息】

——海珠区召开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普法领导小组会议

4月25日,海珠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召开工作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舶主持,区委副书记董延军、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伍第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麦志强、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黄翔、区政协副主席詹慧颖、区纪委副书记刘芳及各成员单位领导出席了会议。会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舶总结去年依法治区工作情况,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麦志强总结去年我区普法工作情况,他们充分肯定了我区2007年依法治区和普法工作取得的成效。其后,与会全体成员分别审议通过了今年我区依法治区和普法工作要点,明确提出我区今年依法治区办、普法办工作重点:一是在第三季度对各部门、各单位实施依法治区“四五”规划、区普法“五五”规划的情况进行中期检查;二是健全依法治理联络员和信息员队伍、普法宣传员队伍;三是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和教育局将在我区召开校园法律顾问工作现场会;四是结合创文明城市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活动,确保我区公民普法知晓率达到80%以上。最后,区委副书记董延军对今年依法治区工作、普法工作提出五点要求,强调海珠区作为广州市的一个中心城区,要增强“首善”意识,要努力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践行司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塑造“法治海珠”建设新氛围等方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构建平安和谐海珠的中心工作,保证依法治区、普法工作有序推进,为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区依法治区办 沈清莹 区普法办 刘敏仪) 

【校园法律顾问工作信息】 

——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作用积极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

由赤岗街司法所干部担任的校园法律顾问组织举办的 “阳光普法行”校园普法系列活动走进赤岗东小学。这次普法活动以主要由校园法律顾问和广东商学院法学院10名大学生志愿者组织,对赤岗东小学四、五年级学生开展系列校园普法活动,活动形式有:分班上法制课、小学生法制手抄报比赛和法律知识竞赛等。4月10日,首先进行的是为5年级4个班共200名小学生上法制课,授课方式以班为单位、采用多媒体课件以双向互动式进行,改变了以往传统单调、学生被动接受的上法制课模式。课中,小学生们在志愿者生动活泼的启发式教育形式下,积极思考,踊跃发言,与志愿者良好互动。这种互动教育方式得到老师和同学都普遍欢迎和一致好评。(赤岗街 谭崇安)

【“法律六进”活动信息】 

——重视宣传阵地建设 以案宣法成效明显

瑞宝街司法所为了及时向居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重视传统法制宣传橱窗的建设,在外来人口众多的瑞宝北约社区,月月更新出版内容,以真实案例向外来务工者、从商者宣传法律知识,务求使大家在日常的经济往来中,掌握法律知识,避免无知做出违法的事情而后悔莫及。最近出版了一期题为“车辆连环过户最后购买人肇事担赔偿”的法制宣传墙报,叙述了一起因连环购车未过户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法院一审判令被告李某赔偿给原告高某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计人民币7万元。一些外来务工者观看了宣传墙报后,亲自来访咨询相关的法律知识,司法所干部都一一作出满意的解答和指引。近日,针对瑞宝地区高楼林立,建造中的大楼和高楼中的附着物(空调、防盗网、以及商业广告灯箱等)容易引发高空坠物伤人的事件发生的情况,司法所又在在英豪社区法制宣传橱窗中出版了一期解读高空坠物伤及路人“挂彩”的案例的宣传专刊,有针对性地在居民群众当中进行广泛的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加强社区法制宣传阵地的建设,使普法宣传教育深入人心。(瑞宝街司法所 杨华勇) 

——服务辖区重点工程建设 送法进新电视塔工地

为保证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服务于企业的平安和谐外部环境的构建、提高外来工的依法维权意识,以有效预防群体性纠纷, 4月15日,赤岗街“法律进企业”系列教育活动走进广州新电视塔工地。普法活动以“建筑业外来工如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为主,司法所干部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从“建筑业常见纠纷、非法维权对社会和谐和个人权益的影响、解决纠纷的合法最有效途径”三个方面开展对典型案例的剖析。广州市新电视塔项目总承包商——上海建工、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建设工地700多名外来工参加了普法活动,取得良好效果。(谭崇安)

——瑞宝街在调解过程中普法有效果

近日,辖内居民董先生到居委反应,董母(70多岁)2008年1月29日在晓港湾某菜馆就餐时摔伤,经医院诊治为腰椎压缩性骨折,在医院治疗一个月后出院,董先生多次向酒店要求赔偿未果便向调委会寻求帮助。原来:董先生要求酒店赔偿董母住院治疗费14250元、董母出院康复治疗费5000元、董先生及家人误工费3000元共22250元。酒店则认为,董母摔伤,酒店即送董母就医,已为其垫付3000元医疗费,董母住院期间,酒店每天三餐向董母提供优质汤水和饭菜,并派一名员工护理董母,酒店已尽责任。司法所介入调解后分别做董先生和酒店方面工作,向酒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通则》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分析酒店责任;又向董先生宣传《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分析他要承担的责任,还告知起诉取证和举证存在一定困难,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等。3月28日,董先生到居委会请求再次调解,经反复做工作,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于司法所坚持在调解中进行普法宣传,提高了调解的成功率,化解了人民内部矛盾。(瑞宝司法所 陈小文) 

——结合“综治宣传月”大力开展普法宣传

为配合开展好“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推动“五五”普法深入发展,进一步增强居民群众的治安防范意识及法律维权意识,近日,素社街在辖区内举行法制宣传广场集市活动。宣传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有物权法、劳动合同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法律援助条例、禁毒知识等宣传,既有传统形式的宣传册、宣传单张、法律读本,也有印有法制宣传知识的扑克牌、帐篷等,还有太极表演,活动受到了居民群众的欢迎,吸引了众多居民的积极参与。此次宣传共派发了1200多份宣传资料,受教育群众400多人,接受法律咨询22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素社街  吴燕)

——提高居民法律素质 努力维护社区稳定

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点配合全街消防整治工作,特别针对部分群众对消防整治工作存在误解和少部分人有抵触情绪曾出现聚集滋事的现象,4月7 日,瑞宝街街党工委、办事处组织了街司法所、派出所、工商所、安监中队、社区居委等部门到瑞宝村北街对档口逐一上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联合整治工作,重点宣传和派发《刑法》、《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广东省流动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挨家挨户对工商营业执照进行核查和登记,并进行了消防设施和安全生产检查。这次行动,由于计划周密、准备充分,特别是区、街领导的精心策划,收到了预期的社会效果,使全街、全区的消防整治工作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同时,通过逐一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地毯式普查工作,及时消除了火灾隐患,使群众的消极对待变为积极拥护,积极维护了地区稳定。(瑞宝街司法所) 

——江南中街举办“五五”普法暨《物权法》知识讲座

为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进一步引导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 4月22日,在党工委副书记李娜的指挥和安排下,江南中街党政办与司法所一起举办了“五五”普法暨《物权法》知识讲座,由广州市委党校法学部主任黄小玲亲自为街道干部、居委干部、公司员工等100多人讲授《物权法》知识。讲座中,黄教授以日常发生的物权类纠纷为例,通过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讲解,让大家学习了物权法的规定及相关法律知识。(江南中街 薛益峰) 

——法官到南洲街为街道、村社干部举办廉政法制教育讲座

4月22日上午,南洲街道办事处在广轩大厦组织街机关干部、经济联社干部举办廉政法制教育专题讲座,街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和三个经联社两委会成员和经济社社委参加了学习,会议邀请了市人民法院和海珠区人民法院刑庭和行政庭的领导进行讲授,授课内容一是讲解了海珠区几年来村、社干部违法行为的实际案例,通过剖析案例,警示后人;二是针对目前农村改制后出现的热点难点的涉法问题,深刻地讲解了有关外嫁女的权益保障及集体组织股民权益等问题。两位法官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给在座的南洲街道机关和村、社干部上了一堂意义非凡的学习教育课,使基层干部受益匪浅。(南洲街司法所  彭爱军) 

——瑞宝街宣传普及人口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4月17日,瑞宝街计生办、司法所等部门联合在金碧三期举行了以倡导科学婚检,预防出生缺陷,共建幸福家园为主题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系列活动:一是进行计生法律法规现场咨询和有奖问答;二是摆放了图文并茂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出租屋管理》、《人的五个生理周期保健知识》等内容的法制宣传流动展板;三是上门为档口及路边行人派发《保健手册》、《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等小册子及《计生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艾滋病防治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单张。同时,针对金碧三期曾因规划路引发群体纠纷这一现实,积极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瑞宝街司法所陈小文)

责任编辑:刘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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