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珠普法通讯 | |||||
|
|
|||||
|
第二期 海珠区普法办公室 2008年2月29日
目 录 ●区司法干警在春运疏散工作第一线开展普法宣传 ●区普法办将法律法规书籍送到官洲岛工作队员手中 ●区公安分局特警中队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 ●赤岗街以丰富的调解经验化解校园伤害赔偿纠纷 ●瑞宝街“以案说法”宣传教育意义大 ●校园法律顾问经验介绍
冰风雪雨送温暖 为民服务不言累 ——区司法干警在春运疏散工作第一线开展普法宣传 连续长时间的雨雪天气使广州滞留了大量的旅客,海珠区司法局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做好春运应急疏散工作和普法宣传工作,成立了由区普法领导小组副组长、司法局局长王小珊同志任组长的春运疏散工作小组,24小时待命备勤,深入到琶洲会展中心旅客疏散现场坐点指挥,并亲自参与执勤。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春节前后专项法制宣传活动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要求,工作小组全体干部在局领导的带领下,以高度的责任感、顽强的意志,发扬敢打敢拼、连续作战的精神,全身心投入到春运疏散工作中。1月27日以来,区司法局各科室干部和各街普法办工作人员冒着寒风冻雨派发印有法制宣传内容的《温馨提示》5万多份给春运旅客,参与春运疏散备勤113人次,通宵执勤32人次,参与疏散旅客5万多人次,为群众做好事27件,免费为有需要的旅客提供电话服务80多人次,有多名干部连续六天五夜奋战在春运疏散工作岗位上。(区司法局办公室) 区普法办将法律法规书籍送到官洲岛工作队员手中 近日,为了深入贯彻邓伟强、姚奕生同志在官洲国际生物岛整体搬迁工作动员大会上要求“工作队队员要认真学习拆迁的法律法规,做到廉洁自律、公道正派。”的讲话精神,海珠区普法办再次“送法上岛”,冒雨为官洲工作队送上400多本《物权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急需的法律法规书籍。工作队宣传组将这批读本发至各个工作小组,使工作队员在工作中学习,在工作中运用,提高法律政策水平,将普法贯穿在官洲国际生物岛整体搬迁工作中,为出色完成整体搬迁任务打下坚实基础。(区普法办 刘敏仪)
区公安分局特警中队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 为进一步促进公安特警队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沟通和理解,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海珠区公安分局特警中队以“法律六进”活动为契机,2007年先后在江南中学、市97中学、海珠实验小学和同福中一小举办了4场特警技能装备展示法制教育活动。2008年又在昌岗中小学举办一场假前法制教育活动,活动形式有:一是由法制副校长上寒假前的法制教育课,提醒小学生在寒假期间要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做知法守法的小公民。二是由特警表演了擒敌拳等项目和展示了特警装备。让小学生和老师了解特警装备知识,拓宽了师生的视野。三是由干警们详细解答同学们的咨询,提高其学法用法的兴趣。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观看表演和上课咨询,对海珠区的社会治安就更加放心了,这样的学法活动很新鲜。(区公安分局政工办)
校园法律顾问以丰富的调解经验化解校园纠纷 赤岗街司法所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工作,担任校园法律顾问的司法所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帮助学校化解教学管理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具体做到:首先,在调解中普法,化解校园矛盾纠纷。最近,赤岗中学一名初一级男生在下课期间与同学发生口角,被同学打至轻微伤,该同学家长对学校处理不满与学校发生纠纷。担任该校校园法律顾问的司法所干部接报后一方面指导学校组织双方家长协商赔偿问题,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另一方面主动向家长宣传校园伤害赔偿有关的法律规定,同时运用丰富的调解经验开导家长正确处理与学校的关系,依法维权。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和普法工作,家长接受了校园法律顾问的意见,三方纠纷圆满解决。其次,公开联系电话,及时了解校园动态。为了更好地掌握辖内中小学校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将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赤岗街司法所主动向学校和学生家长公开联系电话,及时为学校和家长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受到学校师生、家长的普遍欢迎,称赞他们是法律好帮手。(赤岗街 陈桂平) 瑞宝街“以案说法”宣传教育意义大 针对地处城乡结合部的特点,瑞宝街司法所努力在法制宣传教育效果上下功夫,有针对性地在人口稠密的社区,以内容真实,易懂易学的案例向广大居民群众和外来务工者宣传法律知识,务求使人人在日常的经济交往中,学会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不轻易受骗上当。最近,街普法办在街道法制宣传橱窗和晓港湾社区法制宣传橱窗分别出版了一期《劳动合同法》和一期“房屋转租纠纷”案例的法制宣传墙报,宣传《劳动合同法》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分析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有关法律规定和法律责任。有些居民群众和外来务工者通过观看法制宣传墙报后,来电来访咨询有关民事、经济上的法律疑难,司法所工作人员都一一为他们详细地作了解答和指引。(瑞宝街 杨华勇 陈小文)
【校园法律顾问经验介绍】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当好校园法律顾问 ——沙园街司法所校园法律顾问工作经验介绍 沙园街辖内有市41中、市49中、北大附中广州实验学校、菩提路小学、光大同福幼儿园等学校。一直以来,沙园街司法所坚持以立足基层、结合实际、整合资源,认真贯彻落实“法律进校园”各项工作要求。把法律送进校园,让每位在校学生学法、懂法、守法,并以此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环境,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一、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化解校园矛盾纠纷 作为校园法律顾问,我们将自身的地位首先放在当好学校的参谋,充分发挥自身法律优势,在校园建设、对外交流、学生管理、教学秩序等各个方面,为辖内学校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从而达到维护校园秩序,确保教育安全的良好效果。近年来,我所共累积审查合同10多件、调解校园纠纷8起、协助制定学校规章制度3次,尽己所能,力求杜绝隐患,将矛盾化解在萌芽,为维护校园良好的教学环境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如:2007年,市41中学发生了一起学生课间活动受伤的案件。该同学在课间活动时,自己跳到球门玩耍,不料球门因学生重力牵引而倒落,导致该同学被砸伤。事件发生后,市41中学第一时间求助于司法所,司法所责无旁贷、有求必应。一方面,协助校方分析案情、解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做好当事学生家长工作,依法依理地宣传法律、耐心劝导。通过我们细致有力的工作,学生家长与校方达成了最终的赔偿协议,化解了此次纠纷。 二、开创校园法律宣传教育生动局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纵深发展 沙园街司法所为辖内学校恪尽职守,在当好参谋、化解纠纷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校园法律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普法活动,提高在校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从而促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纵深发展。近年来,共举办校园法制讲座24场、开展普法活动40次,派发法律宣传资料1000多份,流动法制展览10多次,具体做法有:一是创办“校园课外法律兴趣小组”,以点带面,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2007年,我们积极探索、创新形式,针对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特殊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以及他们集中在学校的客观条件,在辖内学校创办“校园课外法律兴趣小组”。校园课外法律兴趣小组改变了传统的校园法制教育形式,变被动的课堂灌输为学生主动求学,重在培养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成熟的心理素质,目的在于使学生逐步知法、守法。通过举办诸如“案例分析”、“法律讲座”、“模拟法庭”、“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内容生动的活动,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进而让兴趣小组的同学感染其他同学,发挥以点带面的效应,从而进一步把学校的治安、管理及教育活动纳入法制轨道,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活动开展以来,学校领导、老师、同学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同时,该项活动受到了省、市、区各级相关部门和领导的高度重视,广东省司法厅、广州市司法局、海珠区司法局等领导对活动进行了调研,广东电视台、广州电视台、中学生报等媒体也进行了报道。二是赠送法律宣传资料。为使学生随时都能学到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我们多方筹措、精心准备,将一系列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资料派发到学生手中。主要有:“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精选”、“道路交通安全常识”、“毒品的危害”、“青少年消防知识手册”等。三是在开展“法律进校园”工作的过程中,我们挖掘各种资源,通过假前教育专题讲座、流动法制宣传展板、播放专题教育片、举办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在辖内学校向师生宣讲法律,力求内容丰富、切合校情、寓教于乐,为在校学生送去美味可口的“法律大餐”。同学们普遍表示,法制教育对他们的启发很大,不但丰富了法律知识,增强了自我维权的能力,同时也增进了对父母的理解和家庭的和睦,要好好学习,做一个到社会有用的人。 三、引进高校资源,充实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 沙园街目前建立了一支由在校大学生组成的高素质的普法志愿者队伍,由于他们在年龄、成长环境、思想意识等方面与在校学生有着众多相似之处,引进普法志愿者开展校园普法工作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一方面,整合了资源、扩充队伍,大大缓解了基层专职普法工作者不足的困难,另一方面,既为在校大学生提供了难得的实践平台,又提高了校园普法工作的有效性,可谓一举多得。实践证明,引进在校大学生充实到基层校园普法工作中是非常有效和值得推广的。目前,沙园街与广东商学院正式签订了普法共建协议,沙园街作为广东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普法实践基地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越来越受到群众的欢迎和关注。 沙园街司法所 2008年2月18日 责任编辑:刘敏仪 传真:34370540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