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珠普法通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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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期
目 录 ●“12·4”法制宣传日信息二则 ● 干部学法考试信息 ●“法律六进”活动信息四则 ●《劳动合同法》学习宣传信息二则
【“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信息】
——海珠区以三项举措提高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 12月4日,海珠区委副书记、区普法领导小组组长董延军同志在广州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亲自签署并向市委副书记张桂芳同志递交了《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标责任书》,海珠区贯彻实施《广州市2006-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实现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达标的工作正式启动。按照该达标责任书的要求,海珠区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在本区范围内提高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具体做到: 一、整合资源,提升普法工作的影响力 “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海珠区在开展普法工作中更加注重整合资源,树立“大普法”理念,充分发挥普法主管部门的组织协调职能,利用《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颁布实施的契机,在《海珠区普法工作规定》中明确了区属各单位的普法职责,调动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在每年“三八”妇女维权周、“五一”劳动保障宣传日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中坚持普法办协调、多部门参与、维权与服务相结合的模式,进一步扩大了普法工作的影响力。此外,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是实现“五五”普法目标任务的重要保障。海珠区注重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队伍的建设,已基本形成了由公务员、大学教授、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组成的普法讲师团和青少年普法讲师团、公安干警担任的法制副校长、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的校园法律顾问、离退休老同志组成的关工委讲师团以及大学生和热心人士组成的法律志愿者等六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在社区普法、青少年法制教育、外来员工普法教育等方面形成自己的特色。 二、分类施教,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 海珠区重视普法对象的个体特征,有针对性地分类施教,《海珠区普法工作规定》分别制定了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青少年、居民和外来员工的普法内容、目标要求和考核指标。一是重点抓好公职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加强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好《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和《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宣传工作,组织相应教材和学习参考资料,保证法、检、司全体工作人员人手一册,使之深入学习和准确把握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力求做到公正司法、严格执法;二是打响海珠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品牌,丰富中小学生的社会实践内容。区普法办投入2万多元充实我区在珠海设立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教育设施和法律图书,开辟了一间法制教育图片展览室。利用该基地举行“法律进校园”法制安全知识讲座,有关法律专家和法律工作者结合生动的案例,向每一期到珠海参加教育实践轮训的师生们讲授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自我防范和反邪教等相关知识;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自2002年成立以来,共接受了9万多名多小学生前来学习。三是依托社区居民法制课堂、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采取法制教育与出租屋管理相结合、普法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积极探索社区居民和非户籍人员法制教育新模式,保证每位社区居民和非户籍人员在居住地参加1次以上法制教育,并收到普法宣传资料。 三、活化载体,增强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海珠区以“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为载体,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在“法律进社区”方面注重传统方式和现代传媒的结合,利用举办各种法律咨询集市、各社区法制宣传橱窗、海珠普法信息网和各社区网页,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努力提高全区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在“法律进学校”方面,海珠区建立了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共聘请了149名法制副校长、54名校园法律顾问和60多名卫生指导员,实现每校(园)配备各1名法制副校长、校园法律顾问和卫生指导员。今年7月,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宣传处专门到我区调研沙园街在市41中学的课外法律兴趣小组活动,带动了全区校园法律顾问工作的蓬勃发展,课外法律兴趣小组活动陆续在市49中学、北大附中铺开;还有官洲街、南石头街开展“阳光灿烂普法路”的活动、南华西街、昌岗街积极协助处理校园涉法案件、调解校园纠纷等突出事例,发挥了司法所在法律服务方面的优势,促进了辖区内的和谐稳定。2007年,全区派发宣传资料32万余份,举办法制讲座、法制教育展览700多场,解答劳动争议、城市管理、民事争议等方面的法律问题6400人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区普法办 刘敏仪)
——突出主题、抓住重点,积极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12月4日,海珠区普法办参加了广州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区委副书记、区普法领导小组组长董延军同志亲自签署并向市委副书记张桂芳同志递交了《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标责任书》,区普法办还组织了广东商学院的法律志愿者表演了法制小品《当笨小偷遇上大骗子》。在“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海珠”的主题下,海珠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进行得如火如荼,各普法成员单位密切协作,街道普法办还积极组织辖内大专院校的法律志愿者参与,形成全区上下联动的“大普法”格局,活动有两个方面的特点: 一、坚持“大普法”的思路,法律志愿者发挥积极作用。 海珠区今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紧扣广州市当前中心任务,结合广州市“创卫”工作和出租屋消防整治、综治宣传等专项行动,依托各街道的法援工作站、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等加强对社区居民和流动人口进行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创新传播手段和工作机制,采取举办大型“12·4”法制宣传集市与平时社区普法相结合开展宣传。同时,注重利用区内高校林立、律师事务所众多的优势,提高法制宣传的影响力。12月7日,沙园街司法所联合街综治办、广东商学院普法志愿者在广船社区广场举办“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此次活动主要向社区群众宣传《物权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创卫”、禁毒等知识,活动采用现场有奖问答和流动法制宣传展板的形式向群众宣传,派发青少年法律常识、禁毒手册、法律援助单张等宣传资料。整个活动气氛热烈,群众参与积极性高,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坚持以“法律六进”为载体,突出抓好重点群体普法教育。 “五五”普法一开始海珠区就紧紧抓住“法律六进”活动这个新的载体,在开拓新思路、拓展新领域、寻求新方法、制定新措施上下功夫,为全面深入地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沙园街、赤岗街、琶洲街等街道立足本辖区结合“12·4”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如12月12日,琶洲街在磨碟沙北社区举办了大型的“12·4”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将有关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发放到社区居民和外来员工手中,使他们学会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活动共悬挂横额三条,摆放宣传画28张,派发劳动保障法制宣传资料、禁毒宣传资料、出租屋管理宣传资料等共5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20多人。素社街发挥自己在“法律进校园”方面的优势,在前进路小学举办以“法在我心中,与法同行”为主题的“12·4”法制宣传活动,由华南农业大学社会工作系学生协助。活动形式丰富多彩,有游戏、抢答、情景演绎、角色扮演等,内容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自我保护的方法、自我保护知识传授及运用等,让学生增长了自我保护知识,得到学生的热烈反响及积极参与,表示要争当护法小卫士。(区普法办 沙园街 赤岗街 琶洲街 素社街) 【干部学法考试信息】 ——海珠区圆满完成广州市干部学法统一考试任务 为提高全区干部法律素质,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根据全市干部学法统一考试的安排,12月12日,海珠区15000名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及部分职工参加了2007年度干部学法统一考试,圆满完成本区干部学法年度考核工作。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普法办、区委组织部、区普法办等单位人员组成的巡考小组专门检查了海珠区建设和市政局考场,对我区干部学法考试工作举行得有条不紊给予了肯定。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区普法办和区属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学法年度考核工作,为完成本次年度学法考试任务作了精心部署,具体做到: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为了推动我区干部学法、用法和守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区普法办严密部署确保本次学法考试顺利举行,印发了《关于组织全区干部学法统一考试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学法考试的准备工作,凡有条件的都要设置专门考场,指定监考员,集中考试,独立完成,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的要安排补考,保证全区干部无一遗漏地依时参加考试。瑞宝街组织了150多名街道干部在街道办事处大会议室、中会议室参加了干部学法考试,街党工委廖崇祺书记提早进入考场,带头学法;南洲街、城管海珠大队积极征订了普法学习资料,做到人手一套学习资料。 二、参加学法考试人员覆盖面广。 按照市的统一安排,区普法办及时组织本区33名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市的网上学法考试,处级以下(含处级)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参加区统一组织的考试。部分单位还扩大了考试覆盖面,区教育局组织了近6000名教职员工参加,区卫生局也安排了下属医院的医师和职工参加考试;南洲街还把社区居委和经济联社的“两委”干部纳入到学法考试中来;官洲街根据本街多名同志派驻官洲岛的实际情况,安排驻岛干部在岛上考试,务求征地工作、学法任务两不误。 三、干部学习积极主动,学法效果显著。 此次学法考试主要有《宪法》、《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合同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内容,结合了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和今年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参考人员学习的热情高涨,认真作答,取得理想成绩。南洲街还邀请了广东警官学院法律系主任谭教授在考前讲授了《物权法》的相关知识,对物权法的制定意义、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分、物权的征收和征用等问题作了深入的讲解,使所有参考人员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增强了考试的效果。(区普法办 刘敏仪 南石头街 郑晓燕 官洲街司法所 瑞宝街 杨华勇 南洲街司法所)
【“法律六进”信息】
——瑞宝街开展青少年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为广泛地开展“法律六进”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瑞宝街于12月25日在鸣翠花园外围设置以“青春红丝带”青少年预防艾滋病教育为主题的大型的法制宣传集市,向广大青少年和辖内居民群众宣传《艾滋病防治条例》。活动当日,街司法所、计生办、城管科、社区干部等部门共同参与,为群众现场解答疑难及法律咨询。并将法制宣传展板分成两个系列,一个系列摆设了以《青少年在预防艾滋病的义务和责任》、《艾滋病的预防和家庭护理》、《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套》等内容为题对遏制艾滋病、远离毒品、远离不洁行为等作了形象生动的法制宣传;另一系列摆设了以《劳动合同法》、《物权法》、《未成人保护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毒品一沾侮恨终生》等图文并茂的展板,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还派发了宣传资料1000多份,通过有奖问答等形式赠送礼品,现场气氛热烈,参与的群众众多,取得较好的效果。(瑞宝街普法办 杨华勇)
——凤阳街在城中村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活动 为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整治百日攻坚工作,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凤阳街普法办根据城中村地区容易滋生“黄、赌、毒”的实际,充分利用城中村特殊环境大力开展禁毒法制宣传:一是在鹭江西街两个人流相对集中点喷制了2块高2米、长达10米的禁毒知识宣传牌,增强辖区群众对毒品的感观认识和自觉抵制毒品危害的自觉性;二是经常在辖区人流密集的康乐伟记酒家前广场和泰沙路胜佳超市前广场举办大型禁毒法律知识宣传咨询活动,今年共举办了6次大型咨询活动,共有5000多人接受了咨询,并派发了13000多份宣传资料;三是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开展禁毒法制宣传,先后出版宣传墙报80多期,进一步增强了辖区群众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凤阳 朱赤)
——做好禁毒宣传 构建和谐社区 12月14日,官洲街司法所和街综治办联合社区民警、社区居委会在赤沙举办了关于禁毒的法律咨询与宣传活动。活动的内容有法律咨询、禁毒咨询、禁毒宣传资料的发放、组织参观大型禁毒墙报,吸引了众多群众以及在校学生的参与,使禁毒宣传深入人心,自觉珍爱生命拒绝毒品。(官洲街司法所)
——滨江街举行《宪法》法律宣传及法律咨询活动 为配合《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滨江街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等部门,于12月8日,在街辖区内远安路段联合举办一场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在活动会场拉挂法制宣传横幅、派发《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宣传单,并展出图文并茂的流动法制宣传板吸引群众观看。司法所人员在现场设置法律咨询点热情为辖内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本次活动共派发法律宣传资料1000多份,前来观看的群众有500多人,场面气氛热烈,宣传效果较好。(滨江街 洪海桂) 【《劳动合同法》学习宣传信息】 ——海珠区开展《劳动合同法》学习宣传月活动 近日,海珠区开展《劳动合同法》学习宣传月活动。12月12日,区劳动和社保局举行了学习《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邀请市劳动争议仲裁办主任谢迎建讲授《劳动合同法》,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黄翔及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纪委的有关领导和各单位的负责人等150多人参加。《劳动合同法》学习宣传系列活动还包括组织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街道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成员学习及户外宣传咨询活动等。(区劳动和社保局肖菲)
——南石头街普法办开展《劳动合同法》宣传活动 为全面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构建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近日,南石头街普法办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一是举办专题培训活动。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对比起《劳动法》在保护劳动者就业权益、分类规范不同劳动用工形式、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明确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和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出台了许多新规定。这也将预示着一些新的问题即将产生,为做好预防工作,街普法办积极组织街各科室、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专门的培训,使基层的每一位干部职工熟悉法律内容,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二是运用法制宣传橱窗加大宣传。街普法办制作了一期以《劳动合同法》的亮点为主题、以生动案例加以诠释的墙报,图文并茂、内容生动,引来不少社区居民驻足观看,同时还向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派发了1000多份宣传资料,把《劳动合同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迅速传播到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广大劳动者中,引导全街群众关注劳动合同法、学习劳动合同法、遵守劳动合同法,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南石头街 郑晓燕)
责任编辑:刘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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