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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普法通讯
 

第十期

海珠区普法办公室                                                    2007年10月31日

 目 录

●“法律进校园”活动信息二则

●“法律进社区”活动信息四则

● 法律法规培训信息三则 

 

【“法律进校园”活动信息】 

——海珠区举办未成年人法律、心理辅导咨询活动

1021日,为帮助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增强法制意识,提高心理素质,解决法律、心理疑难问题,在社区中普及法律、心理常识,区关工委、司法局、教育局在新一佳广场举办“2007年海珠区关工委未成年人法律、心理咨询活动”,有关领导、教育专家亲临现场参与、指导活动的开展,海幢街、南华西街均派出司法所工作人员参与协办此次活动。活动现场邀请了广州医学院的心理咨询专家为学生及家长提供心理辅导,通过法律知识有奖问答、心理游戏活动、文艺表演、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流动展板展出、播放法制教育片等形式寓教于乐,吸引大批青少年学生及社区居民驻足参与。(区司法局 刘敏仪 海幢街 任世琦) 

——南洲街校园法律顾问惠及民营学校

南洲街地处城中村,外来人口多,民营学校发展比较迅速,辖内有三所民营中小学,就读的学生达到4000多人次。南洲街司法所响应区司法局和区教育局联合共建校园法律顾问制度,担任了辖内4所公立学校,3所民营学校的校园法律顾问,通过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培训、参与调解等法律服务方式,向学校、学生及学生家长宣传、普及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知识,解答学校在办学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从而推进了学校依法治校、减少未成年人伤害事故及犯罪案件的发生、提高了学生的法律素养、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最近,辖区内的民营学校金雁宏天小学发生了一宗校园意外伤害事故,一名四年级的小学生在课间休息期间跑下楼梯时,将另一名走在前面的学生撞倒在地,并使学生受到轻微伤。学校将学生及时送到医院治疗,并通知了双方家长来协调处理伤者的医药费用问题,但伤者家属认为他的小孩是在学校被撞伤的,学校没有尽到监管职责,要求学校承担部分责任。该校的李校长立即想到了校园法律顾问,马上打电话咨询南洲街司法所的同志,司法所的同志给校长详细解释了《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条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学校对未成年人在校遭受意外伤害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则原则是过错责任,即有过错承担赔偿责任,无过错就不承担责任,并认为在这起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中,学校采取了恰当措施,尽到了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合理注意义务,应当不承担责任。之后,李校长根据司法所同志提供的意见对双方家长进行了解释和调解,学生家长认可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意见,自觉履行了赔偿义务,一起可能发生的校园纠纷在校园法律顾问的帮助下得到了妥善的解决。(南洲街 彭爱军) 

【“法律进社区”活动信息四则】 

——昌岗街利用法制宣传橱窗普法效果好

为全面贯彻海珠区《关于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各个层面、各类人群,进一步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引导本街机关、乡村、街道、学校、企业和单位依法办事,昌岗街坚持发挥法制宣传橱窗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首先,街道拨款对法制宣传橱窗进行维护,拨款3000元对辖区内所有法制宣传橱窗进行一次全面的维修装饰,以崭新的面貌向群众展示更丰富生动的法制宣传内容,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其次,举办主题为“法律进社区,和谐在昌岗”社区法制宣传墙报检查评比活动,要求参加评比的各社区法制宣传墙报要用以案说法的形式、丰富的内容向广大居民宣传《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让法律更贴近群众、服务于群众。(昌岗街 黎淑仪) 

——凤阳街为外来工举行防艾滋病法制宣传

1011日,凤阳街在鹭江社区辖内一所工厂里举办“凤阳地区外来妇女、男工艾滋病防治知识及做守法公民宣传讲座”,邀请了区卫生局、区妇联等有关领导参加,在社区居委的大力宣传下,100多名的外来妇女及男工参加了本次活动,较好地推动本街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全面开展,把艾滋病预防宣传工作深入到每一个角落,主要做到:一、由海珠区疾病防治所医生主讲《艾滋病防治条例》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二、结合防治艾滋病知识投影、挂图展出、有奖问答、艾滋病知识问卷等形式,向参加讲座的人员传授了艾滋病预防的有关知识;三、街道普法办着重从帮助外来员工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入手,通过司法所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提高广大员工依法维权的能力。(凤阳街 朱赤) 

——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意识、严防事故

为提高辖内从事重点行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扎实有效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和实现全街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南洲街认真贯彻落实区安委会有关文件精神,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社会,突出实效的原则,分三批对重点行业进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为保证收到实效,培训建立考试制度,对成绩合格的企业授予由市安监局核发的《初级安全主任证》,共有135家企业报名参加培训。(南洲街 彭爱军) 

——凤阳街大力加强《著作权法》等法律知识宣传力度

为进一步巩固辖区文化娱乐市场综合整治成果,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凤阳街道普法办、司法所积极开展打击非法出版物专项行动法制宣传:一是通过法制宣传墙报、横额、上门宣传等方式宣传《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印刷企业经营业主的教育、鼓励其守法经营;二是通过参与打击非法出版物专项行动,做好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引导企业主自觉配合专项行动,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凤阳街 朱赤) 

【法律法规培训信息四则】 

——《劳动合同法》培训受欢迎

《劳动合同法》将于明年11日起开始实施,为了让企事业单位及时了解该法的相关内容,正确把握和运用该法来完善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制度、降低用工风险,提高用人单位劳动人事管理能力,预防和处理各种劳动争议,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1024日,海珠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应区内广大企事业单位的要求举办了劳动合同法培训班,本次培训由区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办主任李军授课,吸引了区内企事业单位70余人参加。李军主任结合具体的案例,生动详细地解释了《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条文,突出讲解了《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相关条文,受到学员的一致好评,纷纷表示这次培训很及时,希望今后多举办这样的培训班。(区人事局  胡筱倩) 

——素社街开展《物权法》学习讲座

为贯彻落实“五五”普法关于干部学法的要求,根据年度普法计划,1023日,素社街举办了《物权法》专题讲座,邀请广东警官学院法律系主任谭玲教授为本街人大代表、干部共约160人授课。谭玲教授围绕物权法的概念、意义、原则、种类,以及国家征收与公共利益等方面作出了精彩的讲解,并结合有关案例阐述了一些热点问题。讲座内容既权威专业、又通俗易懂,既系统全面、又重点突出,使参加学习人员对《物权法》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此次讲座反响热烈,参加人员深感受益匪浅,表示要以这次讲座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还要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素社街  吴燕) 

——海珠区计生“两个《规范》培训

广东省人口计生委对《广东省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包括《广东省城市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和《广东省城市社区居委会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简称“两个《规范》”)进行了第三次修订,并将其作为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为及时贯彻落实好“两个《规范》”的最新要求, 10月12日,区人口计生局在中海石油大厦举办“两个《规范》”专题学习班,全区各街道计生分管领导及计生办全体人员等近130人参加了培训,区人口计生局李斌局长作了开班动员。区人口计生局有关科室(站)负责人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分别对“两个《规范》”各部分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区人口计生局  宋学章)

责任编辑:刘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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