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珠普法通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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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
目 录 ◎ 普法领导小组会议信息 ◎ 青少年法制教育信息 ◎ 迎亚运交通安全法制宣传信息 ◎ “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信息四则 ◎ “3·15”法制宣传信息三则 ◎ 综治法制宣传信息二则 ◎ 法制宣传橱窗建设信息三则
【普法领导小组会议信息】 区委副书记董延军同志对今年普法工作提出新要求 3月16日,海珠区召开区委、区人大和区政府换届后的第一次普法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会议由副区长、区普法领导小组副组长刘捷同志主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普法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苏小澎在总结去年我区普法工作情况时指出,去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启动年,我区各单位紧紧围绕“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这一主题,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同时注重将“五五”普法启动工作与本地区、本部门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区委副书记、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董延军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一是普法工作必须立足于维护我区的和谐稳定,重点宣传教育和引导公民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理性维权,树立法律权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二是普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普法工作;三是不断健全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参与的法制宣传运行机制,促进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今年我区普法工作要点。(区普法办 刘敏仪)
【青少年法制教育信息】 海珠区率先开办课外法律兴趣小组 拓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新途径 为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向纵深推进,海珠区紧紧抓住青少年这一普法重点对象,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积极探索符合青少年心理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的新路子,率先开办了课外法律兴趣小组,变被动的课堂灌输为学生主动求学。具体做法是:1.由街道司法所联合本街辖内中学共同开办课外法律兴趣小组;2.课外法律兴趣小组面向全校学生,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同时吸纳一部分边缘学生,加强专门教育,强化犯罪预防;3.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区内高校普法志愿者及有关中学的老师共同担任授课人;4.课外兴趣小组每周三下午举办一次,授课内容采取法律讲座、模拟法庭、案例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4.授课人与学生之间双向互动,学生可在课前给授课人出题,课间向授课人提问和课后与授课人讨论或参与法律趣味活动等,让学生通过亲身参与,在轻松的氛围中学习法律知识,从而达到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3月21日,课外兴趣小组在市41中学举行开班仪式,区司法局副局长陈建彬以“法律与人生”为题,为同学们作了一场精彩的讲座。讲座结束后,同学们反响强烈,纷纷踊跃提问,掀起了一轮学习法律的高潮。(区司法局 李智斌 钟秋云 刘敏仪)
【迎亚运法制宣传信息】 △为配合广州市“迎亚运、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全民行动暨文明交通宣传整治活动的开展,3月3日,海珠区瑞宝街、琶洲街、江海街、南石头街和南华西街等街道在辖区内设立宣传的分会场,采取法律咨询、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禁毒知识。辖内广大干部职工、居民群众、法律志愿者以及学校学生代表踊跃参加了宣传活动,法律志愿者还向过往的汽车司机、行人派发交通法制宣传资料。(瑞宝街 巫晓畅 琶洲所鲁立春 任世琦 南石头街 郑晓燕 江海街司法所 南华西街 陈海中)
【“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信息】 海珠区举办妇女维权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日活动 为了贯彻落实我区“五五”普法规划,深化妇女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妇女依法维权观念和能力,推动全社会维护妇女权益工作的开展,3月30日,区妇儿工委、区妇联、司法局、劳动和社保局、卫生局、计生局、经贸局、总工会和瑞宝街道办事处在南洲花园好信广场开展“海珠区妇女维权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日活动”。活动包括:1. 以展出法制宣传流动展板、图片、派发资料和现场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的形式宣传《劳动法》、《母婴保护法》、《计生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2.妇女维权、婚姻家庭教育、劳动政策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政策、优生优育和妇女保健、识别真假食盐的现场咨询;3.妇女健康义诊和公证、法律援助服务。(区妇联 李珊 区司法局 刘敏仪)
△南华西街普法办、计生办、妇联、团委等部门于3月6日在百佳广场联合举办了一次妇女维权宣传活动。活动内容有妇女权益法律咨询、计生咨询等,宣传了《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护法》、《计划生育法》、《劳动法》等内容,为群众义务法律咨询500多人次;共派发了1000多份维稳、计生、劳动保障等宣传单张;摆放了30多张法制、计生、禁毒等宣传展板。另外,在街道中心宣传栏、12个社区居委会的法制宣传栏出版了一期“妇女维权进万家”为主题的法制宣传专栏。(南华西街 陈海中) △3月10日,南石头街司法所、妇联、团委、计生办、民政科、城管科等各部门组织青年志愿者在南箕路口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集市宣传活动,青年志愿者为社区群众提供家电维修、医疗、文化、禁毒宣传和法律咨询等多项服务,街普法办展出了禁毒等宣传流动画板20多块,并在现场设置法律咨询点,解答社区群众法律疑难问题近20宗。志愿者向社区群众派发婚姻、继承、计生、卫生等常见法律问答、劳动法律政策宣传资料1000多份,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南石头街 陈佳) △3月3日,素社街司法所联合地区妇联在万寿路举办 “三八”妇女维权法律知识宣传集市。此次宣传的内容有妇女权益保障、人身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劳动合同纠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采用派发宣传单、宣传册和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这次活动共派发了300多份宣传单和宣传册,接受20多人次的法律咨询(素社街 谭婉群)
【“3·15”法制宣传信息】 △3月15日,我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区调处办参加了由海珠工商分局组织以“和谐消费,和谐海珠”为主题的海珠区200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咨询活动。其间,“12348”法律服务值班员和区调处办的工作人员接待了16名群众,解答了他们提出的房屋买卖、物业管理等法律问题,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区司法局 黎广淮、张国腾 ) △3月18日,新港街司法所联合中山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院、广东中汉律师事务所在新港西路开展了“构建和谐社会,法律为您服务”系列活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法律帮助。中山大学法学院选派了22名研究生、广东中汉律师事务所派出了5名经验丰富的律师和司法所人员一起为群众提供服务,派发了《消费陷阱话你知》小册子1000余份,活动中,为30余名群众提供了法律服务,受到群众好评。(新港街 方芳) △3月15日,为了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江南中街在万国广场举行以“‘3·8’妇女维权宣传及‘3·15’消费者维权”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活动,由街司法所牵头组织,联合中汉律师事务所及街综治办、街城管科、街外来人员管理中心、街计生办、街工会、街妇联等相关部门组成宣传集市,同时街人大代表也到场接待群众,收集民情,街司法所与中汉律师事务所共解答群众咨询20余件,发放法律法规30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江南中街 薛益峰)
【综治法制宣传信息】 △3月22日,在江南中街综治办、司法所组织协调下,街社区综治专职、出租屋专职及街道其他部门人员共计38人参观了广州市禁毒教育馆。在这个布置一新,占地面积近1600平方米,有专人解说,有毒品知识和毒品危害展示区、毒情形势展示区等多部分组成的展览馆里面,街道干部得到了一次互动学习禁毒知识的机会,极大地增强了禁毒工作的决心。(江南中街 薛益峰) △3月22日沙园街在广重休闲公园举办综治大型宣传咨询活动,街综治办、司法所、城管科、计生办等部门参加了活动,主要向辖内群众宣传严防入屋盗窃、围院式管理、禁毒、城市管理等内容,现场设立了咨询点,派发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法律援助”、“出行安全”等方面的宣传小册子,利用DVD现场为群众播放推行围院式管理电视片,达到预期的目的。(沙园街司法所)
【法制宣传橱窗建设信息】 △海珠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呈现新面貌,法制宣传橱窗从软硬件建设到出版质量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区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督促下,除官洲街因司法所还在建,法制宣传橱窗尚未落成外,全区十七条街道已全部建成符合标准要求的街道一级法制宣传橱窗并且做到专人管理、及时更新、内容图文并茂且围绕本地区的中心工作进行宣传。近日,区普法办又专门编制了十套法制宣传橱窗用的彩色连环图并提供电子版给各街道用于出版橱窗专刊,内容有《治安管理处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及禁毒、道路交通安全等,大大提高了橱窗出版质量。(区普法办 刘敏仪) △在街道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昌岗街拨款3万元建成一个位于中旅侨苑小区十米长不锈钢制新法制宣传墙,并于3月6日出版了新年第一期的电脑喷画宣传墙报,以当前社会普法教育的重点—青少年法制教育为主题,以案说法,图文并茂,吸引了不少青少年和家长驻足阅读。(昌岗街司法所 黎淑仪) △南华西街普法办结合街道中心工作进行宣传,在街法制宣传橱窗、12个社区及第五工业区法制宣传栏出版了以“建立综治工作中心是推进平安和谐街区建设的第一道防线”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橱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南华西街 李沛清 陈海中)
责任编辑:刘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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