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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普法动态
 

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构建诚信和谐社会

 
     
 

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工商海珠分局、消委会、质监局海珠分局、区物价局、区司法局、公证处等单位共同在江南西路开展保障消费者权益法制宣传日活动,内容有表彰海珠区诚信商户、法制流动展板宣传、消费者权益法律咨询及现场接受群众投诉等内容,吸引了大批社区群众参与。南华西街普法办以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为中心,在街中心宣传栏、12个社区及第五工业区的法制宣传栏出版一期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制宣传专刊,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居民全方面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内容,对树立诚信和正确的消费观念起到了促进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区普法办 叶建雄 南华西街 李沛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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