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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民事常识

承担民事责任有哪些方式
怎样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精神病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对公民的人身造成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人身伤害赔偿数额计算
我国公民可以拥有的个人财产的范围如何
什么是财产所有权 财产的所有人具有哪些基本权利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有哪几种
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应如何处理
民法上的代理有什么特点
何谓民事官司及常见的民事官司
婚约有法律效力吗 怎样解除婚约
登记结婚须准备哪些证件和证明
哪些情况不允许结婚
离婚须准备哪些证件

哪些婚姻属无效婚姻

夫妻可以对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吗 如何约定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什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何理解夫妻财产约定制

经调解无效应予离婚的情况

能否向破坏婚姻的第三者要求赔偿

家庭暴力定义及其处罚

继承权男女平等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有哪几种

财产继承的法律特征

法定继承人按照什么顺序参加遗产继承
非婚生子有继承权吗
怎样行使继承权
怎样取得继承权
怎样立遗嘱
怎样执行遗嘱
有效遗嘱要具备哪些条件
什么是遗赠

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

什么是代位继承

什么情况下发生代位继承

什么是转继承

什么是继承恢复请求权

什么是涉外继承

遗产的妥善保管

遗产分割时应本着什么原则进行

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哪几种

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的区别
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的原则
被继承人债务的顺序和方法
国家法律对未成年人的收养问题有何规定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何投诉请求保护
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财产权利有何具体规
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劳动权利有何具体规定
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有何具体规定

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文化教育权利有何具体规定

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政治权利有何具体规定
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国家法律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有何规定

法律对老年人的医疗费用和护理有何规定
老年人事受哪些医疗照顾

我国法律规定的老年人的年龄起点标准是多少岁 为什么

家庭应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什么是残疾人

什么是妇女的“四期”,法律对保护“四期”有何原则性规定

交通事故赔偿数额计算
如何计算交通事故医疗费用

公民在交通事故中受损失应该怎么办

医疗事故的赔偿数额计算
劳动合同常识

劳动合同中的生死条款有法律效力吗

解除劳动合同应如何进行经济补偿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数额

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是否存在劳动争议问题

聘书是否可视为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如何赔偿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怎样理解劳动合同的试用期
工作时间

加班工资计算标准

劳动者工资范围

什么是工伤及其认定界限

工伤职工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赔偿数额计算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规定
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权是怎样规定的

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当怎样解决

 

 
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的原则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继承人接受继承,应当承受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也就是说,继承人表示接受继承,就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了遗产继承,则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没有清偿责任。依照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限定继承的原则。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这表明,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的清偿只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不负清偿责任。

    二、保留特定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原则。我国《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是贯彻我国养老育幼原则的具体体现。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即使遗产的实际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需要特殊照顾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适当的遗产,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

    三、清偿债务优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我国《继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按照这一规定,在遗赠和清偿债务的顺序上,清偿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只有在清偿债务后,还有剩余遗产时,遗赠才能得到执行。如果遗产已不足以清偿债务,则遗赠就不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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