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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法人怎样打官司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在法律上称为法人。法人是和自然人相对而言的。单位、组织称为法人,一般公民则称为自然人。法人打官司与自然人打官司基本一样,如果提起诉讼,也要递交起诉状。
    但由于法人有其自身的特点,所以要注意以下几点:
    (1)在起诉状上,应写明法定代表人(即单位、组织行政上的主要负责人,如厂长、经理等)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电话现住址及邮政编码等自然情况。
    (2)要另外填写一份人民法院发给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人打官司,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诉讼代理人。如果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应在起诉书上具体写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住址、电话和邮政编码,便于法院与其联系。除此之外,还要另写三份《授权委托书》,自己留一份,委托代理人留一份,另一份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要具体写清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可以由代理人单独去参与诉讼,也可以由法定代表人与其共同参与诉讼;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诉讼活动。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在授权内进行的诉讼活动,对法人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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